法庭:同性配偶福利案 雙方上訴合併審

【本報訊】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其同性婚姻配偶可享公務員家人福利及共同評稅,高院原訟庭今年四月,裁定梁就福利的覆核勝訴,但報稅方面的申請則敗訴。梁與律政司其後分別申請上訴,上訴庭將之一併處理並於昨日審訊。律政司一方強調,政府有權就香港的情況,決定不承認同性婚姻。梁一方則指,政府若對同志伴侶有不同對待,必須舉證證明差別對待有其需要。

律政司:本案只是金錢利益

申請人梁鎮罡昨偕丈夫一同到庭聽審,散庭時兩人更十指緊扣離開。梁強調他不是要求特權,只希望得到公平對待。代表律政司的御用大律師Monica Carss-frisk昨率先陳詞,他表示,是否承認同性婚姻,應由政府按當地情況決定,香港既然不承認同性婚姻,申請人便沒理據可獲受惠;容許在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獲取婚姻福利,是變相歧視無能力出國的人。

Carss-frisk指本案只是金錢利益,拒絕向申請人發放家人福利,不會對其生活造成損害。相比之下,近期另一宗涉及同性配偶可否以受養人留港的「QT」案例,起碼涉及拆散一對配偶於兩地。在衡量這些因素後,Carss-frisk認為政府有足夠理據拒絕申請人要求。

申請人:省開支非合理理據

代表申請人的御用大律師Karon Monaghan則指,根據「QT」案例,禁止同性伴侶註冊結婚,政府方面有責任舉證,證明限制有其必要,而節省開支則不能成為合理理據。但她強調,申請人在本案只要求平等對待,無要求法庭頒令現行有關公務員福利及稅務的法例違憲,本案只因申請人是受政府聘用,才涉及憲法的討論。Monaghan今日會繼續陳詞。

案件編號:CACV 12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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