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假難民當黑工 判囚15至18月

【本報訊】再有四名持「行街紙」假難民因打黑工而被判入獄十五至十八個月。四名免遣返聲請人分別從事搬運蔬菜、貨物及洗碗的非法工作,因而被拘控,至上周六在法院被判入獄。涉嫌聘用其中一名假難民的懷疑黑工僱主亦已被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越籍女涉用假身份證

入境處調查人員本月五日連同警方進行「權能者行動」,在旺角奶路臣街拘捕正在搬運蔬菜及貨物的兩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及一名孟加拉籍男子,年齡介乎廿三至卅七歲;調查發現三人均是持有不允許工作、俗稱「行街紙」擔保書的免遣返聲請人。

另於兩日後進行的「曙光行動」,入境處人員在元朗一間食肆內拘捕一名五十歲、正從事洗碗工作的越南籍女子,調查發現她同為持行街紙的聲請人,她同時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

被捕四名黑工本月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分別判監十五個月。越籍女子同時被控行使偽造身份證,判監十五個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合共判十八個月。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庭對有關罪行曾頒定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的判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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