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索事主創傷報告押後判刑

【本報訊】在警校畢業時獲頒「銀雞頭」獎的警員李偉嘉,與一名女網友相識僅一星期,便即在休班時趁女方酒醉將她帶到時鐘酒店強姦,更令女方因姦成孕。李在高等法院經審訊後,於上星期被陪審團裁定強姦罪成,案件昨日再訊;控方指女事主的抑鬱症有復發迹象,向法庭正式申請先索閱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才判刑。

還押至明年一月定刑期

法官認為,了解女事主目前的心理精神狀況,有助法庭考慮被告的刑期,遂批准控方申請,將李偉嘉繼續還押至明年一月廿三日始判刑。

被告李偉嘉,現年三十歲。被告的背景證供顯示他未婚及沒有案底,在副學士畢業後便任警察,目前跟無業的六旬母親同住。

被告的代表律師昨對於控方要求索取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有微言,指女事主並非年輕,亦非沒有性經驗之人,而且她在事發前已患有抑鬱,雖然事件或多或少對女事主的病情有影響,但她患病並非由被告的行為所引致,而從證供可見,若被告應承給她三萬元,她未必會報警。

不過,控方認為從女事主在庭上作供的神態,可見女事主有情緒問題,而且根據證供,她在事發後發給被告的短訊,亦曾說過她感到好憂鬱。警方了解後亦發現,女事主有一段時間不敢上街,亦沒有求醫。被告被裁定強姦罪名成立,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六月十九日,在九龍塘漫春天精品酒店強姦二十七歲的女事主X。控方早前引述政府化驗師證實,被告是X的流產胎兒之生父。

案件編號:HCCC 2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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