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後青年何世通於三年前在藍田康雅苑尋妻兒,期間情緒激動持鎅刀衝向妻子,被兩名警員開槍當場擊斃,死因庭昨完成研訊,陪審團經四小時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何是死於合法被殺,惟陪審團表明不滿意警方在是次事件的處理手法,建議警隊加強危機處理訓練。何的家屬,包括遺孀均沒到庭聽取裁決。
裁判官昨早引導陪審團時指,本案是由一樁小事引起很大悲劇,緣於死者何世通(廿一歲)的友人羅焌賢借錢未還,遭何妻黃敏華追債,羅妻則為迴避追債而轉移話題,反向何妻爆出何疑似背妻與他人有過一段情,至觸發何妻於一四年五月四日下午帶兒子離家,以及何於翌日凌晨到杏雅閣緊張尋妻的一連串事件。
裁判官並指,警員當晚見到何在杏雅閣電梯大堂以鎅刀挾持保安時,仍只進行游說而無使用任何武力,直至何持刀衝向妻子及女警才開槍制止,專家證人亦認為警方應變得好;由於此關鍵時刻其實只有十九秒,加上事出突然及危急,故即使不同證人對何中槍經過的記憶有出入,亦不代表是有心隱瞞或說謊。
裁判官續指,無可爭議何是遭警員槍擊頭部及頸部致死,陪審團可就證據作出不合法被殺、合法被殺或死因存疑的裁決,由於不合法被殺是相當嚴重的指控,故必須達致毫無合理疑點才可作此裁決,而合法被殺的裁決則可採取相對可能性作標準,如果上述兩項裁決都無法確定,則應裁定死因存疑。
陪審團最終裁定死者合法被殺,並提出一項建議,指基於庭上證供及證物,陪審團不滿意警隊處理此案手法,建議警隊加強危機處理訓練,如在遇到危急情況時,警員應快速並合理地判斷現場情況的嚴重程度,運用更有效方法控制現場,加強游說訓練,包括口頭回應及身體語言,並安排合適的警務人員及專家增援,如在此案中應可在何挾持人質時安排談判專家到場,避免事件升級。
警方回應稱,尊重死因庭裁決,並會研究有關建議。
案件編號:CCDI 343/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