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標準律政司被轟不公義

男子陳冠傑去年在中區警署外,疑阻止在場採訪的《東方日報》記者拍攝,更涉嫌恐嚇記者稱「我影低咗你,你唔好落佐敦,你落佐敦我搵人斬你。」早前被裁判官指證供「得不到由控方所提供的現場閉路電視錄影片段的支持」,暫委裁判官許肇強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被告脫罪,而上訴限期昨日屆滿。律政司回覆查詢時表示,最終決定不會提出覆核或上訴。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強烈譴責律政司不上訴的決定,直斥「豈有此理」,批評日後再有人恐嚇記者時,是否「冇片就乜都得」,又指壹傳媒黎智英涉恐嚇《東方》記者的案件,有片為證,但律政司至今仍未有行動,「肯定有問題」,反問「如果唔係怕咗佢背後嘅勢力又係怕咩呢?」

接二連三的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件,出現應告不告,上庭後脫罪的情況,嚴重影響新聞自由。陳冠傑涉嫌恐嚇《東方》記者案,上訴期限昨日屆滿。律政司回覆指,外判大律師及律政司均認為原審暫委裁判官的裁決屬事實性裁判,並不存在足以構成合理覆核或上訴的理據,故律政司最終決定不會就該案提出覆核或上訴申請,完全是基於證據、法律和《檢控守則》的考慮,是次決定不會對日後同類案件構成先例,強調尊重及維護新聞及採訪自由。

王國興怒斥 律政司自打嘴巴

至於壹傳媒黎智英於今年六月四日涉恐嚇《東方》記者案,律政司指現階段不適宜進一步評論案件的具體進度或處理方向。

王國興對律政司就陳冠傑涉恐嚇《東方》記者案不作覆核或上訴,表示強烈的憤怒、不滿及譴責,直斥「豈有此理」,認為律政司處理不公、雙重標準,聲稱尊重及維護新聞及採訪自由,只是「口頭上講廢話、毫無意義」,行動上根本無做到,擔心成為壞先例,日後再有人恐嚇記者,是否「冇片就乜都得」。而黎智英涉恐嚇《東方》記者案有片為證,是顯然的事實,但律政司至今仍未有行動,可見律政司「擘大眼講大話、自打嘴巴」,點名強烈譴責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王認為,眾所周知黎智英背後有美國支持,黎涉公然恐嚇,但仍未獲起訴「肯定有問題」,反問「如果唔係怕咗佢背後嘅勢力係怕咩呢?」

陳偉強憂開壞先例 打擊傳媒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就擔心事件成為壞先例,日後無法拍到同類影片,相關人士就可以脫罪,變得無法無天,對傳媒造成重大打擊,無法保護傳媒的人身安全,更擔心下任律政司司長會否因為沒有影片支持就「檢控都唔檢控」,導致日後很多人明目張膽恐嚇記者。

疑選擇性檢控 市民失去信心

陳偉強質疑,袁國強會否因傳媒經常批評他,而不對傳媒作出應有的保護,「被批評就話之你死」。他又指出,黎智英涉恐嚇《東方》記者的案件,有影片支持,但律政司仍不處理,令市民對法治完全失去信心,更可能是選擇性檢控,質疑袁國強希望把黎智英案拖到下一任律政司,自己就不用處理。陳又指,今次案件不上訴未知是否針對《東方日報》,社會上有人懷疑「唔知係咪《東方》記者就唔上訴」,如果屬實,「《東方》記者好唔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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