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正義是立法的邏輯和目的

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和內在要求。正義是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過程也是不斷與正義趨於一致的過程,是內在融通、互相制約的過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面向社會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這一過程既體現了民主立法,也體現了科學立法;既體現了由中國共產黨推動的自上而下的依法治國、使反腐敗納入制度化軌道並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也體現了實現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的決心與信心。

公民權利得到保障

正義是立法的目的。正義首先是程序的正義,其次是實質正義。程序正義大於實質正義,程序正義優於實質正義。沒有程序的正義,僅追求實質的正義,或者把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順序倒置,既破壞了程序正義,也破壞了實質正義,最終走向正義的反面。符合憲法和立法程序,才能體現正義。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憲法和法律修改與完善的過程,是正義不斷體現的過程,也是程序正義逐漸深入人心的過程。

正義的邏輯就是人民利益至上的邏輯,法治的核心就是處理好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係。對於公共權力來說,法無授權不得行;對於公民權利來說,法無規定即可為。正義的核心是公共權力受到制約、公民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否則就是非正義。麥迪遜說過:「在設計一個由人來統治人的政府時,最大的困難在於:你必須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統治者;其次要強制政府控制自己。」強制政府控制好自己,才能不濫用權力、以權謀私,防止懶政、濫政現象的大量湧現。《草案》指出:「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使公權力始終置於人民監督之下,用來為人民謀利益。」《草案》的目的是控制公共權力,通過控制公共權力來有效地保障公民權利,並讓公民權利落到實處。

民主的立法過程是正義邏輯展開的過程。正義既是現代民主的前提和基礎,也是民主立法的前提和基礎。正義通過民主立法得以實現,民主立法受到正義的約束。民主離開了正義,不但會導致歷史出過的多數人暴政,還會通過民主的方式使多數人具有了無限濫用權力的可能性與現實性,使民主立法變成多數人的惡法,甚至變成既得利益集團的惡法。民主立法只有受到正義的制約和限制,才會變成良法。

科學的立法過程是正義邏輯精緻化的過程。科學立法的主體是專家立法,專家在科學立法中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正義體現在科學立法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都需要各個方面的法律專家來完成。科學立法必須與民主立法相結合,才能把科學立法程序與內容化為社會的自覺意識和行動。否則科學立法變成專家立法,專家立法變成專家的法治統治,進而失去了民主正義的方向。

不讓公共權力任性

正義必然要求對《草案》進行合憲性檢查。合憲性的法律符合正義,非合憲性的法律具有非正義性。必須樹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權威,使《草案》服從於和服務於憲法。《草案》必須有憲法可依,違憲必究。憲法正義是最大的正義,也是最高的正義,《草案》必須符合憲法的最大最高正義。不能讓《草案》任性,使其高於憲法。不讓《草案》任性的實質是不讓公共權力任性,必須把公共權力置於憲法之下。對《草案》的違憲性審查是堅守正義的基礎步驟和措施,如果《草案》違憲,必須重新修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