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治亂懲惡要靠廿三條立法

○三年廿三條立法之時曾遭到反對派和香港輿情的強烈反對,爆發大遊行,但秩序良好,也未有鼓吹「分裂和港獨」的訴求及相關組織興風作浪,國家主權安全未受威脅,朝廷判斷這場風波,主要是因港人確實擔憂廿三條立法會影響「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擔憂內地的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時威行天下的無產階級專政、嚴懲反革命那套做法通過「立法」進入香港。

儘管朝廷和香江府衙一再表示,廿三條立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絕不會影響「一國兩制」,絕不是要把內地的社會主義搬進香港,但有反對派的煽惑和港人深刻的「歷史記憶」,朝廷信誓旦旦、苦口婆心都無效,加上自由黨陣前倒戈及朝廷內部有人信奉「綏靖政策」,「一見反對就縮沙」,廿三條立法遂遇滑鐵盧也。

此後,朝廷和香江府衙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再也不敢提廿三條立法問題,成了官媒禁區,好像誰提誰就犯了錯誤,此乃江澤民、胡錦濤時期瀰漫的「寬鬆軟」的思想狀態。而反對派遂更加猖狂,香港輿情被誤導誤判,以為只要「港人團結一致、堅決反對」,朝廷不管甚麼事情都會退讓,於是「為反對而反對」之風大盛,香江府衙更是輕鬆愉快,「憲制責任」云云,可拖個遙遙無期,一句「條件時機不成熟」就能再混個三五七年又三五七年。

如此這般,惡果嚴重,佔中、旺角暴亂發生,港獨分離勢力冒起,興風作浪,矛頭直指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破壞法治,製造混亂,在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試圖打沉香港,這就是十幾年來,廿三條未能立法演變至今的香港「政治環境和現實狀況」,只有抓緊立法才能正本清源、治亂懲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