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美歡獲准延交保證金

【本報訊】因涉及三億元詐騙及涉嫌開空頭支票、曾在一三年底於澳門被捕的女商人陳美歡,在港興訟申請將她與澳門風雲人物「街市偉」吳偉共同持有的銀信控股有限公司清盤,高院上月中就案件頒令陳需於三十五天內向法庭存入一百六十萬元訟費保證金。陳昨向高院申請,聲稱現時要存入保證金有困難,要求延長期限二十八天,法官最後只批准延期十四天,並下令陳支付訟費。

陳的律師指,陳因為一宗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訴訟,被凍結了一百萬美元,但該筆款項快將解涷,屆時陳便有錢存入保證金。吳的律師反對延期,並指陳無遵守法庭命令,要求法庭直接頒令撤銷其清盤呈請。

案件編號:HCCW 1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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