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持鐵枝趕夫婦落車 的哥自詡「心地善良」

【本報訊】火爆的士司機在一名有腳患的婦人與丈夫登車後,不但以「唔識路」為由拒載,更拿鐵枝揚言「打爆你哋個頭」,趕兩名乘客下車。該名司機昨在屯門法院承認刑事恐嚇和拒載兩罪,求情時自詡「心地善良」,令裁判官不禁反諷他:「唔明點解你講得出?」法官下令先將被告還押,並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押後至十二月五日判刑。

案情透露,兩名事主今年八月三十日晚在元朗仁樂坊登上被告林峻樑(五十五歲)之的士,表示可教他如何前往目的地,但仍遭拒載,事主即表示報警,被告情緒激動,從車尾箱取出鐵枝指嚇二人下車,事主受驚離去。有途人目擊並拍下事發經過,並將片段上載至互聯網,事件經傳媒廣泛報道後,警方介入調查,並趁被告交更時拘捕他,警誡下他反指是事主找他麻煩,他因沒信心以合適方法到目的地才拒載。

被告自行求情稱,他在案中沒有傷人,又指在一九七七年時發生了一件事,之後男事主便不時滋擾他,案發時男事主雖身在元朗,但卻不乘搭新界的士,反登上其市區的士,又三次要他駛去警署,明顯是要纏擾他,他因不熟悉的士條例而犯案。

還押候精神科報告

裁判官指被告有六年駕駛的士經驗,應知市區的士也可在新界行走,不接納他因無知才犯案,又斥他不認錯,只想到自己遭人陷害,不理女事主需使用有相當面積的輔助架,行動不便。被告聞言辯稱沒有留意對方情況,並形容自己「心地善良」。裁判官指任何司機都有惻隱之心,責被告砌詞狡辯,反問:「仲話自己善良?」

裁判官又指,男事主於一九七七年仍未出生,反問被告「有冇睇過精神科醫生?」裁判官看過事發片段後,指被告以粗口辱罵正離去的事主,而他身為公共汽車司機,行為影響香港聲譽,而觀乎其言行,決定先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再判刑。

案件編號:TMCC 273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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