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兩網媒欠薪 李偲嫣敗訴

【本報訊】正義聯盟前主席李偲嫣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兩間網媒公司約十五萬八千元欠薪,昨遭勞審處裁定敗訴。審裁官認為李與兩間網媒並無僱傭關係,並指李需支付六百零六元八角車費及郵費予第一被告。李偲嫣表示考慮上訴。

被告網購無限有限公司及媒體無限有限公司皆屬經民聯成員張俊勇名下,案件於今年九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審裁官覃有方昨宣讀判詞,指李偲嫣雖聲稱受僱於張俊勇,但她不可能同時受僱於張兩間公司作管理人員,除非二人是合作關係。審裁官又接納任職會計的證人說法,因「心中諗住旅行事宜」而錯誤為李思嫣供強積金,並非因為李是公司僱員。

稱與律師商討上訴

審裁官續稱,被告曾向李偲嫣承諾,待公司上軌道後,李可獲股份及花紅等,證明她有別於一般僱員。審裁官綜合以往案例,認為李與被告兩間公司並無僱傭關係。

李偲嫣對裁決表示失望,將與律師商討上訴事宜,且不排除在社交平台披露與張俊勇之間的WhatsApp對話。

案件編號:LBTC 29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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