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證劵公司董事涉殺死情婦並疑毀屍滅迹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庭上讀出控辯雙方同意案情。同意案情顯示,被告的妻子早於案發前約七個月已知被告與死者的關係,並於案發前三個月用電話短訊嘗試與死者溝通,最終卻演變成兩婦的罵戰,死者嘲諷被告妻:「連雞舞小姐都不如,不是人人可以做雞的,就你走出去做雞都不會有人要。」被告的妻子反駁:「我身材樣貌可能不及你……你搞咁多嘢花咁多時間都無人愛你。」死者反罵被告的妻子說話「瘋瘋癲癲」。
四十五歲被告陳文深,被控於一一年十月六日謀殺卅三歲女子秦嘉儀。同意案情指,案發後四日,被告曾四度用其辦公室電話致電死者手機,其中三次曾經接通,但接通不久被告即掛線,每當被告打出電話時,同時會有電話鈴聲響起。同日,被告致電裝飾工程公司要其替死者單位收拾,該公司把死者的傢俬及巨型照片等物品存起。
警方於一二年初接手調查死者失蹤案件,並在同年四月廿四日以謀殺罪拘捕被告。警方翌日帶他到其辦公室,發現有兩份有關死者失蹤的報道,亦在被告手機發現五張在同年四月拍下的照片,照片顯示一部手機上的訊息,訊息內容為死者向朋友指自己會返回內地住一段時間,被告於同日獲釋,但於一四年三月再被捕。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24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