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出售《壹週刊》台港業務的交易再有阻滯。該公司昨日發出公告,除了花大量篇幅反駁買方黃浩近期的報刊訪問內容外,更指交易中的安全港完成及交易完成均未能於初步最後完成日期(十一月二十一日,即昨日)達成,公司揚言會尋求法律意見,並考慮其可採取的選項,有必要時公司就出售事項的任何重大發展進一步刊發公告。公告又指,鑑於最新發展,出售事項未必一定進行,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壹傳媒在公告中強調,繼黃浩早前要求將交易初步最後完成日期延長至今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後,該公司一直按買方有關聲明而進展。在該公司並無失誤的前提下,目前並未收到買方的通知,安全港完成及交易完成並無於今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達成。黃浩早前接受壹傳媒旗下台灣蘋果日報訪問講述《壹週刊》交易,台蘋網站更於十一月十六日刊登有關訪問,而香港蘋果日報網站同日亦曾一度刊登該訪問部分內容,惟在約半小時內便將報道抽起。
對於近期有關黃浩訪問的報道內容,包括他對於涉及出售事項的評論,壹傳媒於公告指出,該評論非由壹傳媒作出及不代表壹傳媒對出售事項的看法。該評論提到(其中包括),出售事項分為兩部分,出售香港《壹週刊》會於今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完成,而出售台灣《壹週刊》會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壹傳媒針對黃浩言論作出澄清,此僅為買賣雙方持續磋商的其中一個完成交易的選項。壹傳媒已向買方表示,其擬盡快將出售事項整體完成。
此外,該評論亦提及黃浩認為延遲完成出售事項乃由於轉讓若干資產(如資訊科技及數據庫),而他僅於出售事項完成後方會向台灣當局申請更改公司註冊資料。壹傳媒對此亦澄清,為完成出售事項,公司一直展示完成出售事項的意向及就此做好準備,並已配合買方就此提出的要求。從該公司角度而言,出售事項延遲完成,並非如該評論似乎所指因該公司的行動所致。就向台灣當局申請更改公司註冊資料的時機而言,該公司強調,買方可自行決定提交申請的合適時間。
事實上,自今年七月壹傳媒出售《壹週刊》交易曝光以來,除交易訊息披露混亂外,交易多次延期亦欠缺詳細解釋,早令人感覺交易疑團重重。公司曾於十一月六日晚發公告披露交易延期後,惟在不足十三小時內,即十一月七日早上又表示早一晚的公告已作廢,並發出經修訂的新公告。新舊公告分別在於買方最初意向進行安全港的初步最後完成日期,由今年十月七日修訂為十一月七日,但修訂原因、以至審批進度的披露等細節完全欠奉,令投資者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