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在紐約與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雙雙被捕,美國司法部的起訴書詳列兩人的電郵紀錄,披露更多詳細案情。何志平涉及的賄款中有九十萬美元(約七百萬港元,即總數的約三成)分多次經香港匯至紐約,再轉至第三方海外帳戶。加迪奧為何志平引見乍得總統,何亦曾親身飛往乍得與總統見面。兩人還就報酬討價還價,加迪奧形容是「典型中國人的做法,以測試我們會否收更少的錢。」
起訴書文件顯示,在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前後,何志平與一名認識加迪奧的朋友經電郵多次聯繫,成功搭線。在司法人員取得的其中一封電郵,該朋友提及「加迪奧會飛往大人物的國家,會合我們,再與他見面。」何說:「我先向SH查問有關代表團事宜,再通知你。」檢察部門認為上述大人物是指乍得總統,SH則代表上海,即能源公司的總部所在地。
及至十月十四日前後,何電郵能源公司職員,稱將與主席會面匯報多項事情,寫道「在聯合國的收穫,與老朋友、前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見面,提及我們有份參與在乍得的中國公司,希望尋求總統協助。加迪奧已同意協助,並已致電乍得總統安排會面。」
同月廿二及廿三日期間,何及加迪奧多次電郵來往,當中何提及中石油在乍得遇上大問題,面臨巨額罰款,尋求他的能源公司解決,以換取雙方在乍得的石油開採合作,何自稱負責解決此問題。數日後,當地傳媒報道,被指違反環境規例的中石油已與政府達成和解,中石油同意支付四億美元罰款,遠低於原本的十二億美元,但未知何在事件中的角色。
在月底的電郵記下加迪奧已與乍得總統見面,並傳達了何向總統提出的好處,向其政治團隊提供秘密財政支援。至十一月十一日,何及能源公司的代表團與乍得總統見面,何提及公司欲購買中石油在乍得業務的股份,希望總統支持。
能源公司為表誠意,在一五年一月捐贈二百萬美元予乍得,稱是支持該國的社會發展。加迪奧此後就報酬與何討價還價,加迪奧索取五十萬美元,何則只願支付四十萬美元。起訴書指,何先後在一五年三月廿五日及七月三日,透過香港匯款至紐約,再轉往加迪奧指定的杜拜帳戶,每次二十萬美元。
起訴書提到,何於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親自前往乍得會面。約半個月後,加迪奧回覆何,寫道:「乍得總統已準備好確認談判內容……這只會是你、我及我們的中國朋友決定。」不過,經過多次電郵來往及會面,何的能源公司未能與乍得政府達成協議,能源公司改為與台灣公司協議,最終花一點一億美元買下該台灣公司在乍得的石油開採權。
起訴書還指出,何於一六年五月六日,經香港匯款五十萬美元予外長庫泰薩指定的烏干達戶口。何除了與烏干達外長有聯繫,與其妻子亦有頻繁的電郵往來。一五年三月,她在給予何的電郵寫道:「親愛的Patrick(何的洋名),與你一起討論東非、尤其是烏干達的投資發展機會,這段時間十分愉快。」她希望彼此可在香港見面。外長及其妻其後再次到訪香港,與何會面。
在一六年十月十三日,外長妻子電郵何,表示有機會收購銀行,指示他向烏干達銀行副行長撰寫信件,表達有興趣收購銀行,惟最終未能成事。在同年十月底,外長的妻子以基金會名義致函何,感謝能源公司捐款,信件抬頭有基金會位於烏干達首都坎帕拉的地址,FBI人員曾視察該建築物,不論外貌及內裏走廊均沒有寫上基金會的存在,亦曾查問在該建築物工作了兩年的保安,對方亦從未聽過烏干達基金會。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