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更揭發本港對食物的法定安全標準寬鬆兼嚴重過時,而一些蓮藕、豆芽等市民普遍食用蔬菜的除害劑殘餘量,亦未有明確標準規管。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本港食物安全檢測制度落後,抽查做法敷衍,雖然過去多次出現毒菜供港事件,惟港府仍然無吸取經驗,改善抽查檢驗工作。
申訴署表示,《金屬雜質規例》附表二早於一九九七年制訂,但過去二十年從未更新,無與時並進,其中國際組織食品法典委員會就「鉛」在葉菜類蔬菜中建議的最高上限為每公斤零點三毫克,但食安中心未有跟隨,本港法例規定的上限是每公斤六毫克,較法典會標準寬鬆二十倍。
市民經常食用的蓮藕和豆芽,由於仍未納入《除害劑殘餘規例》附表一,未能以明確的除害劑最高殘餘限量作規管,只能以「風險評估」作規管。公署認為「風險評估」具不確定性,對市民健康保障或構成影響,業界亦難以掌握用多少除害劑才不算違規。
現時經陸路入口的蔬果主要經文錦渡過關,在關口抽檢的均來自中港兩地政府認可的農場,雖然當局亦有在街市及批發市場隨機抽取蔬果樣本化驗,但抽樣數量仍然不足。
此外,本港現時約有十分之一街市菜檔,出售來自非認可農場的直銷菜,菜價較認可菜場菜便宜,惟來源不明,大多混雜在其他貨物中經貨櫃車運送到港,毋須經過抽檢,故不少含有重金屬或除害劑超標的問題蔬果,有機會是未經抽檢而流入市面。有大學學者稱,蔬果上如含有重金屬「鉻」或會致癌,「鉛」亦會影響中央神經系統,建議港府加強抽查街市蔬果樣本,以及加重罰則。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港府就食安立法多年來沒有寸進,檢測制度落後,過去曾出現毒菜供港事件,但政府卻一直未有改善抽查檢驗的工作,又稱若當局「無心」做好食物化驗工作,應考慮外判予生產力促進局等半官方機構,或是私人化驗所負責。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亦批評食安中心文錦渡辦事處的蔬菜抽查做法敷衍,促署方盡快落實公署提出的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