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案 審判聽證改期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議員蘇嘉豪涉嫌加重違令的案件,初級法院決定取消原定本月二十八日的審判聽證日期。

待立會作決定後再訂日子

主理案件的初級法院第四刑事法庭法官作出批示,指考慮到立法會的覆函指出,不具備條件在本月廿八日前,決定是否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並考慮到立法會已有的工作日程及安排;同時等待立法會有關決定多一段時間,並不會嚴重影響同案的另一嫌疑犯,因此決定取消原定的審判聽證日期,待立法會作出決定後,才適時訂定新的審判聽證日期及時間。

蘇嘉豪被指於去年五月,在要求政府撤回澳門基金會資助暨南大學一億人民幣建設校舍遊行後,在特首官邸外非法集會,因沒按警方指示離開,觸犯加重違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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