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梁逾期無回水 將交法庭裁決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年十月正式入稟區域法院,向兩人追討薪酬津貼共一百八十六萬元,入稟狀送達兩人後,兩人須在十四天內歸還欠款或決定在法庭抗辯。據了解,本周初已是兩人向立法會還款的「死線」,惟限期已過,兩人至今仍未向立法會「回水」。立法會將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庭就此裁決。

另外,除了游、梁二人,社民連梁國雄、香港眾志羅冠聰、劉小麗、姚松炎同樣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四人亦需向立法會「回水」,行管會早前已就追討四人獲發的議員酬金及辦事處營運資金事宜,尋求資深大律師法律意見,但由於仍未得到回覆,故行管會仍需等候收到法律意見後再作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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