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律師披露案底 兇案被告上訴獲重審

【本報訊】上水圍圍內村一名男村民涉嫌以廿七刀捅死同村的車房男東主,男村民兩年前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他昨就定罪在上訴庭提出上訴,獲判上訴得直,但案件要發還重審,他仍需繼續收押。男村民其中一項上訴理據指,在原審時代表他的辯方律師,在審訊時向陪審團披露了他的傷人案底,對他不公平。而上訴庭亦留意到,案中證據亦有可能支持是誤殺的判決,但原審法官在指引時並無給予陪審團其他的裁決選擇。

官指原審未有適當指引陪審團

上訴人廖新江(五十七歲),其代表律師昨陳詞指,原審時的辯方律師為要證明廖在涉及該謀殺案前,一直奉公守法,遂向陪審團披露了廖在被捕後遭扣押於荔枝角收押所時,才犯下了另一宗傷人罪。上訴庭法官表示,留意到辯方律師當時並沒有披露該案的詳情,原審法官指引時亦沒有指導陪審團如何處理該項證供,因此可能會惹來不必要的猜測。

廖在原審自辯時,堅決否認有意將死者置諸死地,而剖屍報告亦指死者身上刀傷大都限於表面傷勢,證據亦能支持誤殺的指控。但上訴庭亦留意到,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前詢問控辯意見時,控辯均沒有提出誤殺罪的建議。

上訴人原被控於一四年五月廿三日,謀殺男子廖榮生(四十七歲)。案情指案發當晚十時,死者外出途經圍內村村口時遭人用刀施襲。死者身上有廿七處刀傷,其中一刀插穿心臟。

案件編號:CACC 39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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