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容針誤殺案:女被告認CIK保健成效未證實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三人各被控誤殺罪,負責為三名事主施針的第三被告麥允齡昨續於高院自辯。

承認對死者須負謹慎責任

麥稱她知道首被告周向榮是CIK產品的整體負責人,她依賴周確保有相關產品做測試,因周是醫生且認識很多專家,懂很多新的醫療知識且得知不同部門運作,故她很信任周。她亦認為涉案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實驗室很具規模,故沒有懷疑過實驗室無做細菌測試。

麥允齡亦承認她對死者陳宛琳確需肩負謹慎責任,因她沒確保預備血製品人士是合資格人士,亦不知道該些人士是否需符合特別資格。麥亦從無懷疑APSC並不符合檢測資格,亦無懷疑該些血製品沒有驗菌,麥語帶哽咽稱,若知道CIK產品可能受細菌污染,或知道可能會將死者置於死亡風險,她不會為事主們施行療程。

控方盤問麥時,麥承認以CIK療程作保健的成效未經證實,亦沒有足夠科學基礎支持確有療效,CIK療程用作治癌亦只是實驗性質。控方指CIK療程可消滅所有變異細胞及癌細胞只是「神話」,是DR的營銷推廣手法,但麥不同意。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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