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UBER涉載客取酬 21司機候審

【本報訊】警方於今年四至五月間進行第二波打擊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派警員放蛇扮乘客搜證,行動中成功拘捕二十男一女的司機。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堂,廿一名被告分別被控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罪,辯方申請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表示需時閱讀文件及考慮答辯方向。法庭將案押後至十二月十四日再訊,期間各被告續准以一千港元保釋候訊。

廿一被告報稱的職業包括學生、教師及退休人士等,他們被控於今年四月廿八日至五月廿三日間,在港駕駛私家車以作出租或載客取酬。

辯方指這次UBER案件有別於較早之前的第一波檢控,因是次不涉及第三者保險的問題;而控方亦不反對案件押後及讓各被告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CCC 3412-3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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