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次謊報酒店炸彈 拘港兄妹

【本報訊】一對港人兄妹涉多次報假案被澳門司警拘捕。兩人於周二及周三期間分別十六次致電澳門治安警察局及司警報案,稱澳門新口岸一間酒店有炸彈,治安警及司警每次接報後均到場調查,但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物品。司警前晚(19日)九時許,在外港碼頭拘捕二人。澳門警方嚴厲譴責事件,指有關行為非常嚴重,不僅浪費警力,且騷擾社會秩序,涉案人士需要負上刑事責任。

司警指被捕二人分別是卅七歲和卅八歲的香港人,姓倫,屬兄妹關係。一人報稱任直銷員,一人任卡拉OK服務,持有香港證件,司警以實施犯罪恐嚇罪、加重侮辱罪將兩人移送檢察院,第二項控罪是因為一男子報案時涉以粗言穢語辱罵接聽電話的警員。根據《刑法典》二百九十四條,有關罪行的刑罰最高可被判入獄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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