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申銀信清盤 陳美歡須交160萬保證金

【本報訊】因涉及三億元詐騙及涉嫌開空頭支票、曾在一三年底在澳門被捕的女商人陳美歡,於一四年五月入稟香港高院,申請將她與澳門風雲人物「街市偉」吳偉(又名吳文新)共同持有的銀信控股有限公司清盤。該清盤案至今仍未排期審理,反對清盤的吳偉則早前向高院提出申請,要求清盤呈請人陳美歡需向法庭存入約二百五十萬元作為訟費保證金。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陳需存入訟費保證金一百六十萬元。

限35日內存入法庭

法官於判詞指,雖然吳偉一方並非於案件一開始便要求陳美歡存入訟費保證金,但現時仍不算太遲,法庭亦不認為吳一方有意拖延申請。法官指出,沒有證據顯示吳有策略地故意到現時才提出申請,從而對陳不公及增加陳的財政困難。法官認為,本案開審日期確實因為陳而拖延,且沒證據證明陳的財政有嚴重困難至難以存入訟費保證金。

法官認同,案件涉及龐大訟費,吳偉有權要求陳存入訟費保證金,故最終批准吳的申請。金額方面,吳要求約二百五十萬元,但法官經考慮後,認為一百六十萬元已經足夠。不過,由於該筆款項並非小數目,法官認為應給予合理時間讓陳支付,故最終下令陳需於卅五日內將款項存入法庭。

案件編號:HCCW 111/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