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彈案:警員否認與被告「秘密對話」

【本報訊】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拘捕五名男子,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五罪,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辯方律師盤問拘捕第五被告文廷洛的男警時,質疑男警與文進行錄影會面前,曾與文「秘密對話」,當中包括爆粗責罵並要文承認有份「整炸彈」、與同袍以暴力對待文,並教文如何回答錄影會面時的提問等;警員對辯方的指控一一否認。

指錄影前無教回答問題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男警邱樹明於前年六月十四日晚拘捕文廷洛,之後邱與文在房間進行錄影會面。惟辯方指出,當時邱先關起房門「爆粗」責罵文:「如你有份整炸彈,就要認。」文否認,但遭邱大力扯頭髮,邱的同袍則掌摑文,文因此就範:「你要講乜,我就講乜啦!」邱遂把寫有錄影會面時問題之紙張交給文,並教文如何回答;邱在庭上否認有關指控。

辯方又指邱和三名警員帶文乘車去另一警署做第二次錄影會面時,邱在車上以手機向文展示裝有製造煙霧彈材料的膠箱圖片,文稱沒見過,邱則答:「點會無見過,如果上面搵到你指模,你否認都否認唔到。」更爆粗罵文並以手肘撞文的胸口,文遂改口認見過該箱,其後邱又教文如何回答錄影會面時的問題;邱在庭上亦否認有此事。五名被告依次是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廿二至卅五歲)。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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