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誹謗海天堂案《蘋果》敗訴交母帶揭蔡國強在場拍攝

龜苓膏連鎖店海天堂於一三年就《蘋果日報》透過示範短片和報道,指稱該店把疑似發霉龜苓膏經處理後出售一事,控告其前生意夥伴蔡國強誹謗,案件有新進展。《蘋果日報》因不肯交出未經剪輯的短片母帶而被捲入訴訟中,最終《蘋果日報》敗訴兼輸訟費,並需按法庭命令,向海天堂交出母帶。海天堂因而揭發早前辯稱事發時不在港的蔡國強,原來在場參與拍攝示範短片。海天堂遂在昨日向高院申請修訂申索陳述書,獲司法常務官批准。案件現押後至明年五月十六日再進行聆訊。

原告海天堂有限公司,被告蔡國強。蔡早前雖承認曾安排《蘋果日報》記者到場採訪,但一度辯稱自己在採訪當日不在港,又聲稱不知道職員在示範龜苓膏處理過程時被「偷拍」。不過,原告律師昨日在庭上透露,該報早前按法庭頒令,向原告交出未經剪輯的短片母帶後,原告已知道拍片當日的情況和拍片日期,更得悉蔡當日原來有份在現場參與拍攝。

原告獲准修改申索書

原告律師稱,因應事件的新進展,向法庭申請修訂申索陳述書。律師又透露,就索償金額方面,原告已準備好文件方面的證據,只欠會計職員的誓章。被告一方不反對原告修訂申索陳述書,但要求原告一方支付今堂的訟費。司法常務官卻指,事件肇因被告原先否認在拍攝現場,原告及後取得其他材料,揭發被告的說法失實,才有必要修訂申索陳述書,所以法庭下令待審訊有結果才決定訟費處理方法。

早前判支付13萬訟費

《蘋果日報》因反對向海天堂交出該段母帶,辯稱事前曾向「爆料人」和在鏡頭前示範的女職員作出承諾,不會洩露他們的身份。不過,高院早前裁決指,《蘋果日報》自己已違反該承諾,因在該示範短片的旁白中公開蔡國強是「爆料人」,片中又顯示了該名女職員的名牌,洩露了兩人的身份,最終法庭下令該報要向海天堂交出短片母帶,並要該報支付十三萬元訟費予海天堂。

案件編號:HCA 175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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