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立法會須有規有矩

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被判「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名成立,雖然只是輕罰五千元,不影響議席,但其任教的理工大學已決定展開紀律聆訊,最嚴重是飯碗不保。身為大學導師兼立法會議員,對社會有一定影響力,行為卻比小學雞更不如,不僅在法庭上拒絕認罪,對於校方的調查更說成是政治打壓,完全沒有悔意,這樣的人是否有資格繼續為人師表,理大必須考慮清楚。

當然,整個社會烏煙瘴氣,同過去中央政府不作為脫不了干係,一味以為不聞不問就是高度自治,加上歷任立法會主席對議會亂象放任自流,縱容政客在議事堂大吵大鬧,更任由他們將宣誓當成做騷,終於將反對派慣壞。如今不過撥亂反正,重回正軌,要求議員守規矩而已,何來政治打壓之有?

要知道,任何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六名被DQ的議員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代價是失去議席;而鄭松泰將五星旗及區旗倒插,自以為威風,同樣要自負後果。

與此同時,立法會行管會正式入稟法院,向游梁追討一百八十六萬元薪津,總算踏出正確一步。兩隻港獨小學雞早就揚言冇錢還,預計最終會遭當局申請破產。根據現行法例,首次破產令只有四年期,意味二人四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其實已是便宜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