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謀殺改控傷人 無業漢監2年

【本報訊】露宿深水埗天橋底的無業漢,前年向同是露宿者的男債仔追討三千元不果後,憤而用三呎長鐵通襲擊對方,又將對方拳打致流鼻血及臉部骨折,「債仔」負傷到附近酒樓求救,送院留醫一星期後不治。無業被告原被控謀殺罪,但因案中目擊證人近月因癌病過世,控方最終改控傷人罪,被告昨在高院認罪,判監兩年。由於他自被捕後還押至今已近兩年,扣除還押時間,相信快將獲釋。

涉藏毒保釋期再犯案

四十四歲被告林俊麒,被控於一五年十月九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天橋底,非法及惡意傷害男事主林松銳(四十七歲)。

控方透露,被告是三合會成員,過往有廿五項案底,包括盜竊、爆竊、襲擊及藏毒等,本案發生前約兩星期,被告因藏毒被捕,獲准保釋期間再犯本案。驗屍報告顯示,死者左大腿有瘀傷,臉部骨折。

辯方指,本案緣於區區數千元的錢債糾紛,屬不幸事件;事發時被告聽到死者無力還債已感憤怒,死者卻明知被告剛做完胃部手術未康復,仍用腳踢被告腹部,被告難忍劇痛才用鐵通還擊。

案件編號:HCCC 46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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