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調產假 冀3年內實施

【本報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施政報告提到會研究延長產假,國際勞工組織建議十四星期產假,本港目前法例規定十星期產假,上調產假差不多是必然,但涉及錢及人手問題,港府樂意協助僱主,例如由港府及僱主共同分擔額外開支等。港府預計一年內諮詢及修改法例,配合行政安排則樂觀估計三年內可實施,同時亦會加強兒童託管服務作配套。他笑指,有意生育的父母不必等候,可先繼續生育的計劃,希望生下一胎時,產假已有改善。

倘增至14周 涉億元計開支

羅致光昨在電台節目後表示,每年約有五萬名嬰兒出生,約八成婦女有就業,如將產假延長至十四星期,僱主有數以億元計的額外支出,還有人手問題,尤其零售及飲食業少了一個人手,是一個挑戰。特首已表達政府樂意協助僱主,例如提供金錢資助,涉及申領過程及修改法例。新加坡過去延長產假時,前部分支出繼續由僱主負擔,新增的支出則由政府負擔,這是本港政府會參考的做法。

至於男士法定侍產假初步建議由三日增至五日,羅表示,商界認為有關建議可以接受且影響有限,粗略估計所有僱主額外支出共約八千萬元,但部分商界人士擔心這類措施會接二連三推出。

羅致光又指,安老業空缺率達百分之十八,即約欠一千人,明年四月政府為資助服務機構增加資源加薪,提升職位吸引力,若仍未能解決人手短缺,再研究輸入外勞。估計最快明年可決定是否輸入外勞,仍有不少細節需與業界商討。

對於政府建議延長產假並向僱主提供金錢資助,勞工顧問委員會資方委員郭振華表示,最重要企業有足夠人手應付,但不同工種未必完全可能內部人手替代,可能需要在外面企業找臨時工,中小企及微企未必可應付。

勞方倡20周產假鼓勵生育

勞顧會勞方委員周小松認為有需要延長婦女產假,但十四星期只是國際勞工組織的最基本建議,如政府考慮補貼僱主開支,則可以將產假提高至十八至二十星期,達到鼓勵生育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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