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去年九月四日的立法會選舉投票當天,涉嫌圖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三文治,卻擊中在梁身後作護送的警隊總督察,因而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結案陳詞,無律師代表的吳文遠在陳詞前,一度以審訊不公為由,申請永久擱置聆訊,被即時否決。裁判官聽畢控辯陳詞後,將案押後至本月卅一日裁決。
四十歲被告吳文遠,昨申請永久擱置聆訊時指,辯方雖獲准傳召梁振英作證,但梁多次拒絕與被告一方作審前會面,令被告無法核實梁是否誠實證人,例如無法問梁「你會唔會間唔時講大話?」、「有無收UGL五千萬?」等提問。裁判官指梁振英最終已出庭接受控辯的盤問,故否決永久擱置聆訊的申請。
被告隨即陳詞指,當時看見梁「戚眉戚眼」似是示意「放馬過嚟」,故他才向梁的方向掟出三文治,又由於梁的表情似在「展示善意」,故他預期梁一定會接到三文治,不料梁突然彎身避開,才誤中副車,被告質疑梁在避開時,已應預料到會傷及身後的人。
控方陳詞時則指,梁與吳非朋友,加上現場有眾多記者,梁沒理由同意在眾目睽睽下受辱,故被告聲稱梁狀似「邀請」被告掟三文治的說法,純屬「作出嚟」。
案件編號:WKCC 362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