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冒充合資格人士驗窗判罰二萬

【本報訊】一名男子藉着自己與一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同名同姓,在強制驗窗計劃下,冒充該名合資格人士為單位驗窗,被法庭根據《建築物條例》裁定十條控罪成立,共判處罰款二萬元。此為強制驗窗計劃下,首宗因冒充合資格人士核證窗戶檢驗,遭成功檢控的個案。

屋宇署去年五月收到一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的合資格人士舉報,指其身份遭他人冒用。該冒充者曾以合資格人士的姓名及註冊編號,向屋宇署呈交一份窗戶檢驗證明書,證明曾為一個位於新蒲崗的單位驗窗。

同名同姓 渾水摸魚

經詳細調查後,屋宇署發現被投訴人士的姓名與該名合資格人士相同,於一五年六月至一六年五月期間,以該名合資格人士的註冊編號,向屋宇署呈交十份窗戶檢驗證明書,證明他曾為九個不同單位窗戶檢驗。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提出檢控,該名男子於今年八月廿四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十項控罪,被判罰款共二萬元。

屋署收51宗舉報

屋宇署回覆,自強制驗窗計劃實施以來,至今年八月底,共收到五十一宗懷疑涉及合資格人士違規的舉報個案,舉報內容涉及不滿意合資格人士的檢驗或修葺工作、技術水平欠佳或發生意外事件。在四十六宗已完成調查的個案中,有廿二宗指控成立。署方指出,十分重視合資格人士涉嫌違規的情況,並會就公眾舉報作出跟進調查。如發現有服務提供者違規,該署考慮提出檢控或採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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