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偽造龔如心遺囑而被判監十二年並正在獄中服刑的陳振聰,聲稱曾經代表他接收稅務局文件的高李葉律師行疏忽,導致他被稅局追收逾三億元稅款,並以此為理由向該律師行索償逾三億元。辯方質疑陳前言不對後語,早前向高院申請剔除該訴訟。法官昨頒下判決書,指陳振聰在與被告的關係一事上,先後向法庭提出兩個截然相反的說法,是濫用司法程序,下令將陳的部分申索理據剔除,並且要陳向辯方支付訟費。
陳振聰於二○一○年曾就稅局向他追收逾三億元稅款一事提出司法覆核,當時他聲稱與本案被告高李葉律師行之間只有非正式的安排,由被告代他收取稅局文件,再通知他派人領取文件。
然而陳振聰在本案之中改口,指稱有關代收信件的安排,是基於雙方在一九九三年達成的口頭協議。
法官判決時指出,與律師達成上述的口頭協議,便已不能說是非正式的安排了,而陳振聰先後向法庭提出兩個截然相反的說法,又沒有提出證據證明自己在本案中的說法,法官因此將陳聲稱雙方有口頭協議的申索理據剔除。不過,法官亦指出,即使雙方只有非正式安排,但被告可能仍有代理人責任,要通知陳領取文件,陳可以此理據繼續向被告索償。
案件編號:HCA 59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