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私家醫生劉孟蛟及林振烈於一三年被衞生署揭發未有填妥危險藥物登記冊。兩人於一四年被法庭判罰款。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強調確保註冊醫生的操守及公眾安全。劉被判停牌一個月、緩刑十八個月;林停牌一個月、緩刑六個月。
聆訊透露,劉孟蛟一三年被衞生署揭發數款危險藥物的登記紀錄不完整,並把原應在屯門新都大廈診所使用的危險藥物,轉到另一間診所,劉翌年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罰款一萬零五百元。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劉畢業於港大醫學院,從醫四十年,並非完全無登記藥物資料,只是無完整登記。劉於一四年在法庭認罪,獲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撰寫求情信指他為人善良,樂意服務社區。林振烈於一三年被衞生署揭發其尖沙咀診所內八款危險藥物登記有問題,共涉五項控罪,翌年被裁判法院就其中三項控罪判罰款九千元。他昨求情時向委員會及公眾道歉,承認錯誤,又指事後已仔細記錄所有危險藥物資料,防止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