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廉航停飛嚴重 應借鑑歐盟懲處安排

【本報訊】航空公司因種種原因突然取消航班事件屢見不鮮,廉航尤為嚴重,過去已引發不少糾紛。其實,香港快運航班突然停飛已非首次,今年五月宣布停運香港往返關島的航班,三個月後又宣布會開辦新的轉飛關島航線,惟九月中又再修訂指該新航線延期開啟。

民航處自爆,早在八月中已得知香港快運所有安全培訓導師會離職,惟基於快運提供的短期解決方案及以書面承諾不會影響航班運作,故仍相信對方能處理事件,未料快運最終反口,令民航處亦因信錯快運而被譏諷「太天真」;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早前更聲稱對事件不知情,其後又澄清是知悉快運安全培訓導師離職的情況,揭港府監管千瘡百孔。

至於民航處有否就航空公司更改或取消航班設下特定通知期的機制,民航處前處長林光宇透露,一般而言,航空公司更改或取消個別航班毋須通知民航處,即使涉及大量航班更改,亦沒有一個通知期限,惟該部門會定期審視航班的使用率,以保障資源得到有效運用。

譚文豪轟輕信承諾 無視警號

廉航不惜一切節省成本,容易衍生流弊。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批評,事件揭示民航處監管不足,過分信任航空公司,最終被「一鑊翹起」實屬咎由自取,又批評今次事件發放資訊極不透明,該處應深切檢討現有機制。

本身是民航機師的另一議員譚文豪則批評民航處警覺不足,不應輕信快運的承諾,尤其是快運在九月初申請將機組人員每十二個月接受安全培訓期限,延至十三個月,已經是一個警號。

譚表示,航空公司的牌照受空運牌照局等監管,當局會按航空公司的航班持續性、定期性及頻密性等評估,但就沒有罰則。其他國家對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則有嚴格監管及懲處,例如歐盟的航空公司在航班起飛前七日內才取消,就必須作轉機安排,否則會遭罰款,認為港府可借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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