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司徒玉蓮車位權益案 官改訴訟程序

【本報訊】澳門賭業界傳奇女子司徒玉蓮,因不滿其名下位於半山麥當勞道百輝大廈停車場的四個車位出入受阻,去年興訟民事控告該大廈其中五個車位的業主以及業主立案法團。她原本以為案件涉及的事實爭議不多,遂透過較簡單的原訴傳票程序提出訴訟,要求法庭釐清一些法律爭議,包括她的車位是否享有出入的權利,以及車位業主是否要把車匙放在管理員的辦事處。不過,法官昨日接納被告一方的申請,指案件涉及頗大的事實爭議,下令改用較繁複的傳訊令狀程序繼續訴訟。

辯方指原告無意用作泊車

原告司徒玉蓮,六名被告包括該停車場其中五個車位業主及該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法官昨判決時透露,涉案的停車場共有廿九個車位,原告於五年前用二百萬元向她的兄弟購入其中四個車位,原告指稱若果第一至第五名被告的車位泊了車,汽車便不能自由駛入原告的四個車位,原告因此要求法庭釐清涉及她該四個車位權益的法律爭議。

不過,被告一方提出多項事實爭議,指原告的兄弟在過去二十年,在該處停泊了兩架所謂「老爺車」,其實只是「車殼」,根本無意把該四個車位用作泊車。辯方又辯稱,雖然契約有條款訂明車位業主要把車匙放在管理員的辦事處,但車位的業主都知道該大廈六十多年來都無執行該規定,現在才要求執行該規定是不合情理。

案件編號:HCMP 25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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