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球迷再噓國歌饒戈平促記錄在案

港球迷再三噓國歌!香港足球代表隊前晚在旺角大球場,主場迎戰老撾上演國際友誼賽,但賽前奏播《義勇軍進行曲》(國歌)時部分球迷報以噓聲、甚至背向球場做不雅手勢。本港球迷噓國歌早有前科,拖累香港足球總會前年被國際足協警告及兩度罰款,今次可能再加重罰則。而《國歌法》本月一日起已在內地實施,雖然香港方面要有待本地立法才能生效,但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炮轟球迷明知故犯,建議將有關行為記錄在案,待立法後再考慮是否追究。

前晚球賽吸引逾兩千名球迷入場,不少人身穿紅衣力撐港隊,但賽前奏起國歌時看台噓聲四起,一直持續到國歌奏播結束。本港球迷噓國歌始於前年世界盃外圍賽,中國足協推出涉嫌種族歧視港隊的海報,之後本港球迷多次在賽事中向國歌喝倒采。香港足總之後被裁定違反《國際足協紀律章程》,先後遭警告及兩度罰款,合共一萬五千瑞士法郎(近十二萬港元),並提醒香港球迷若然再犯將加重處分。

一而再發生 足總恐被懲罰更重

足總主席梁孔德呼籲球迷尊重國歌,但坦言難以限制球迷自發行為,只能依靠自律;而該場賽事並非正式國際賽,亞洲足協未必會介入調查。不過,下周二港隊在亞洲盃外圍賽迎戰馬來西亞,亞洲足協屆時會派員監場,若噓國歌事件再度發生,港隊有機會被罰閉門作賽。足總副主席貝鈞奇則指國際足協一旦插手,估計懲罰會進一步加重:「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可能會罰得再重啲!」他強調,球迷不宜在球場上以噓國歌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又稱會因應《國歌法》再作詳細研究日後如何處理類似事件。

梁美芬:侮辱國歌損中港關係

雖然《國歌法》目前未適用於香港,球迷噓國歌未須負上刑責。不過,《國歌法》規定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士應舉止莊重,不得以歪曲及貶損方式奏唱、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梁美芬指近年球迷不斷故意侮辱國歌,擔心進一步損害中港關係,令有關條文草擬過程更加嚴謹,甚至明文禁止噓國歌行為,而非如《國旗法》只寫入與內地一致的普遍性條文。議員陸頌雄批評,球迷把足球場變政治宣傳平台,傷害香港球壇,行為荒謬,應立法規範。

饒戈平指出,噓國歌明顯有違《國歌法》,促請港府盡快立法規管:「在沒有立法以前,這些違法行為會被記錄在案,是不是要再被追溯,要看香港法律具體規定。」饒指《國歌法》已在內地生效,球迷繼續噓國歌是明知故犯,社會不應姑息縱容:「明知違法而違法,這個到底是對法律的尊重、還是破壞呢?」他強調,自由的權利不能超出法律界限,「要有法可依就要盡快立法!」議員楊岳橋則認為,立法條文「宜粗不宜細」,以平衡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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