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行會利申 多由秘書處提醒

【本報訊】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昨日繼續就曾蔭權案作供。對於曾蔭權任內在行會曾作出六十九項特別事項申報,黃潔怡指,當中大部分是因為秘書處先提醒曾蔭權而作出,但黃強調,申報利益始終是行會成員的個人責任,申報制度有效運作亦須建基於成員個人誠信。她又指出,若特首牽涉嚴重至需要避席的利益衝突時,一般秘書處會建議特首休假,讓署任特首去主持會議,但她坦言,在她任行會秘書以來,未曾出現過如此情況,她只聽聞過以前曾試過特首因涉及利益衝突,便休假由署任特首批核文件。

秘書憶述特首辦忙於應對質疑

另外,時任曾蔭權副私人秘書、現任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蔡傑銘,昨亦被傳召出庭作供,交代二○一二年二月曾蔭權被質疑操守後,特首辦內籌備公開回應的情況。蔡憶述,當時傳媒提出質疑的範疇除曾蔭權接受的私人飛機遊艇款待和深圳單位外,還牽涉曾蔭權出售的私人酒藏,以及其公幹使費。他記得那是一個非常繁忙的星期。

蔡指出,有關深圳大宅的資料,是來自曾蔭權本人,但他坦言不能估算當時曾蔭權用了多少時間,去交代有關大宅的資料,而他未曾懷疑過曾蔭權沒有交代全面及準確的資料。蔡又稱,他並不認為當時曾蔭權有完全歸咎於制度:「當時佢都有話自己有問題(口架)!」他同意特首辦若要向公眾交代回應,所公布資料應當要完整真實準確,特首亦不應該誤導巿民,惟他強調:「但我唔相信佢(曾蔭權)會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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