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涉攬子女燒炭 3歲B開門迎父救

廿八歲少婦與同居男友育有一對年幼子女,惟她懷疑男友有外遇,日前在其旺角住所內涉嫌攬子女燒炭圖「一鑊熟」。男友收到少婦的短訊及燒炭相片後即趕返家,並吩咐三歲兒子開門,入屋將炭撲熄。被捕少婦事後被控兩項企圖謀殺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繼續收押至下月廿日,案件屆時轉往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期間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疑男友有外遇 自殺短訊誘返家

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秦家敏,被控在九月二十一日於旺角塘尾道的住所內,企圖謀殺她的三歲兒子和一歲女兒。控方要求案件押後再處理,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法證報告、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替被告男友錄取口供,以及嘗試為被告兒子進行錄影會面。

控方指被告、其男友和案中兩名子女居於涉案單位。被告案發前懷疑男友有外遇,同日較早時間在旺角某時鐘酒店見到男友後,發生爭執。被告返家後燒炭,打算和兩名子女自殺,男友當晚八時許收到被告的訊息和相片,被告指稱要和兩名子女「一齊死」。男友遂報警並返家,吩咐在單位內的兒子開門。男友入內發現在客廳中間有一個鐵桶,內有燃燒的炭,男友即時把炭弄熄,並把鐵桶移至走廊,警員稍後到場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指,無意傷害兩名子女。

聞不獲保釋 被告無太大反應

控方續指,考慮被告及其子女的福利,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指事件是一場「鬧劇」;辯方表示若被告打算謀殺兩名子女,不會讓兒子自由活動,但當時兒子是可以行往開門予被告男友,辯方質疑這是否可以控告被告企圖謀殺罪。

辯方又透露,一對小子女現時由社署照顧,被告不能接觸他們;辯方並指,被告依靠每月萬多元的綜援金維生,被告男友則是酒吧東主。辯方提出以一千元及被告男友母親任人事擔保的三千元,申請保釋;惟裁判官指裁判法院未有司法管轄權,去處理和謀殺罪相關的保釋申請,故被告需繼續收押。

束着馬尾的被告昨在庭上聞悉未獲保釋時,未有太大反應;反而到庭旁聽的被告妹妹及被告男友母親,則顯得失望。

案件編號:KCCC 29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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