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窩藏指甲案喜來登:投訴人(抓)折頭

小學女教師在尖沙咀喜來登酒店出席表妹婚宴期間,聲稱在燕窩羹內發現彎曲指甲碎片,與經理交涉不果後,即晚向食環署投訴,並將指甲碎片交予新郎保管,但新郎其後一度交錯另一指甲碎片給食環署;涉事婚宴場地的經營公司Consolidated Hotels Limited事後被票控一項「食物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不符罪」,被告公司否認控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

控方昨先傳召女事主陳苑君作供,陳稱去年十二月九日晚到尖沙咀喜來登酒店宴會廳出席表妹婚宴,當侍應端上「紅燒瑤柱海皇燕窩」並分予賓客後,陳在自己的一碗燕窩內發現一塊屬成人的彎曲指甲碎片,她即時感到「難以置信、唔合理、唔衞生、好惡心」,她將指甲放在桌上的紙巾上,召來侍應及會場經理查問,着對方解釋及交代會否賠償。

經理指來貨或混入異物

陳指,侍應一度欲「搶走」指甲,故她盯實桌上的指甲碎近一小時,但期間沒有拍照,而經理則先向她道歉再吩咐廚房另煮燕窩上桌,之後又向陳展示一盒燕窩乾貨,稱可能是來貨已混入異物,與大廚烹調無關;陳不滿經理的態度,十分「激氣」地問:「唔明點解去一間咁出名、五星級酒店參加婚宴,燕窩羹裏面竟然會有指甲!」遂致電食環署投訴,並將指甲碎以紙巾包好交給新郎黃澄曦跟進。

辯方盤問陳時說出另一版本,指當日之前,新人已不滿酒店沒提供免費試菜服務,又投訴婚宴現場色彩不協調和酒水供應不足等,一眾親友更在結帳時「嘈住要減價」,陳向經理投訴時也有要求酒店在帳單上「打折」,因經理無法答應,她才向食環署投訴。陳回應指,她「無印象」自己提過打折,而結帳時她則不在現場,強調「賠都唔係賠畀我」,但她承認事後知道新郎曾誤將另一塊指甲碎片交給食環署當證物。

新郎:拒付款非為了賠償

任職中學教師的新郎黃澄曦則供稱,當日敬酒後獲妻子表姐陳苑君告知食燕窩羹時發現異物,並向他展示以紙巾包裹的指甲碎,由於他忙於與賓客拍照,只望了一、兩秒後,便取出一個空的紙巾袋盛載該證物;至晚上近十二時賓客離去後,黃向酒店職員展示涉案證物並讓對方拍照作證及量度尺寸,職員一度要求取走證物,黃拒絕,反建議將證物一分為二,但職員認為沒必要,最終由黃繼續保管。

黃又強調,當日他拒絕付款,不是為了要酒店賠償或要折扣,只是恐付款後事件會不了了之,故才要求職員先交代及解釋,他們始埋單,惟職員堅持不肯承認異物來自店方,亦拒絕道歉,只催促他找數。黃作供未完,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KTS 929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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