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尋求庇護及酷刑聲請的十一名孟加拉籍男子,涉嫌在一○至一四年間向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訛稱租住新界單位,以騙取合共約卅六萬元人道援助的租屋津貼,涉案十一名被告被控共十二項欺詐罪,他們均否認控罪,案件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審訊,法庭決定先審理其中一名被告的案件作參考。該案被告Shahidul Islam(四十五歲)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他經濟赤貧,檢控他具壓迫性,因此要求擱置聆訊。裁判官昨日否決其申請,案件將於十月十六日開審。
本案被告上月申請終止聆訊時聲稱,他和其他酷刑聲請者,在港長期處於貧困和受壓中生活,居住環境又惡劣,檢控他們是侵害他們的基本權利。不但對他們不公平,更違反《人權法》。
被告又指他獲得的津貼太少,不能自給自足,就算在案中所作之事有錯,亦只是「被迫」。檢控他是不人道做法,加上案件事主ISS,自己監察亦過於寬鬆,本身也有責任。
裁判官張天雁昨日判決時指,要達致終止聆訊的門檻,辯方必須指出控方濫用司法程序,及執法人員行事時有不良企圖,法庭才會可以作出考慮。但在本案中,並無證據足以證明廉署有任何惡意或不當意圖,亦不見控方有濫用程序的情況。裁判官又指,本案被告面對的控罪,牽涉達三年半的長時間詐騙,涉騙款項超過四萬元。
此外,裁判官不同意ISS提供給被告的援助,少至危害到被告基本人權程度。基於上述理由,裁判官否決被告的申請。
案件編號:TWCC 155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