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不重點打擊港獨 香港陷北京不義

九月開學後,香港多間大專院校內再出現港獨橫額和宣傳品,當中中大校園的港獨橫額迄今仍未移除,學生會揚言死守橫額,派人二十四小時看守,更威嚇若校方強行清拆,不排除行動升級。港獨再於香港社會炒得沸沸揚揚,不及時制止這波大學校園的港獨行為,隨時會變成火頭引發另一波大規模港獨行動。

官員譴責 不痛不癢

面對港獨分子的囂張氣燄,特區政府卻仍無實質行動,縱使官員譴責也是不痛不癢。特區政府這種態度只會給社會傳遞錯誤訊息,以為港獨真的是可以毫無限制地討論的,令港獨分子變本加厲,也會陷北京於不義,叫北京難堪。

在這波大學校園港獨行為事件上,特區政府一直予人懶理的感覺,官員回應軟弱乏力。近日有官員再被記者追問事件時,回應稱:「大學校園內出現港獨標語,不涉及言論自由問題,而是是否尊重一國兩制、愛護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保障自由權利的憲制問題。」

同港獨分子講「尊重一國兩制」、「愛護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權利」,無疑是對牛彈琴,緣木求魚。港獨分子就是不承認「一國兩制」,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批評港獨分子不尊重「一國兩制」,等於說「阿媽是女人」。港獨分子擺明就是不尊重「一國兩制」,公然違反《基本法》,但特區政府又能奈他們何?既然明知道這是一個憲制問題,特區政府做了甚麼來維護憲制的尊嚴?特區政府為何不立即取締這些港獨行為、撥亂反正呢?

《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根本不允許香港獨立。學生卻辯解他們在校園掛出港獨標語並不犯法,因為《基本法》的本質算是一部憲法,憲法是用來規管公權力的,用來制約政府機關的權力的,但是公民作為個人,是無法違反憲法的,所以一個普通的香港人不能違反《基本法》。

港獨分子就是鑽這個法律空子,肆無忌憚地搞港獨行動挑戰《基本法》。維護《基本法》是港府責任,必須全力維護《基本法》的尊嚴。如果法例不完善,不能夠應對社會新出現的狀況,就必須盡快立法,堵塞漏洞。不能因為怕引發不必要的紛爭,而拒絕強硬回應港獨行動,否則就是向港獨示弱。打擊港獨乃大是大非的原則性問題,沒有退讓餘地。

除了立法強硬打擊港獨之外,港府也必須向社會明確指出香港不允許散播港獨思想。現在香港有一種奇怪的論調,聲稱不支持港獨,但認為港獨可以討論。這種說法其實是隱性宣傳港獨思想。港獨的確是可以討論,但是法律已經列明港獨是違法的,因此討論方向必須以反港獨、維護社會團結為大前提,這不關言論自由問題,乃是守法問題。就像社會討論謀殺一樣,我們會討論謀殺為何會發生、如何防止、怎樣幫助被害者家屬等,而不會討論是否允許謀殺他人。

務必取締 依法解決

如果香港社會可以長期懸掛港獨標語而不用取締,可以不顧法例而毫無限制地討論港獨,那叫北京情何以堪。北京一直強硬反對港獨行為,特區政府卻對港獨行為不慍不火,那不是讓北京當黑面了嗎?更重要的是,如果香港可以允許港獨思想和行為出現,那北京嚴厲打擊疆獨、藏獨和台獨就顯得很不合理,變成國際社會反擊的一個口實,香港無疑是捅了北京一刀。所以,無論在政治現實,還是在維護法制上,港府都必須重點打擊港獨。近日,內地官媒發文敦促香港當局盡快「依法有力」解決校園港獨標語,其實就是反映了北京的態度。內地的政治講究不言而喻,如果要說白了,那顯示已經到了很不好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