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上:游梁欠債太囂張

因辱華言論及違反立法會宣誓條例喪失議席的游蕙禎及梁頌恆,逾期不歸還共一百八十六萬元薪津,大有吞了別想再吐出的打算,更理不直氣很壯地講數,欠債都如此囂張,立法會或應考慮找法律界及專業追數公司研究追數理據,因游梁只是爛頭蟀,其後還有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及姚松炎被DQ,他們的薪津問題遲早要走上同一條追索路。

游蕙禎及梁頌恆還款期日前屆滿,兩人不但沒有還錢,反而高調去信立法會提出兩個要求,一是購置的物品歸還已當償還,二是去年十月一日至十一日的薪金不應歸還,原因是兩人當時的議員資格未被取消。

游梁從政小學雞,打算盤卻是專業級高手,這兩個要求驟看合理,實質卻鑽了漏洞,事關兩人各被立法會追債九十多萬元,其中四十五萬九千多元是酬酢、交通開支及辦事處開支,另有三十七萬是用作開設辦事處的專項開支。

按兩人的說法,若歸還購買的物件即可,表面看沒問題,內裏卻有很多手腳,如兩人用青年新政辦事處的爛電器、甚至鴨寮街的二手電器移形換影,立法會到底是收還是不收?還是大家又再就一個茶杯、一部影印機的折舊鬧一番呢?

其次是兩人由去年十月一日至十一日的薪酬應否歸還。立法年度確由十月一日開始,但會期未至,成員也沒開會,游梁硬要享受九萬多元議員薪酬的十一日收入,按比例計算,即每人各得三萬多元,只是這十一日兩人還沒宣誓,議員身份未定,最多只能算立法會議席當選人,這樣的身份能否受薪呢?

游梁「舔到盡」,將算盤打得啪啪響,當然想貪得一蚊是一蚊,但立法會卻不應輕易退讓,公帑必須慎用,何況游梁之後還有四人同被DQ,他們支取了近一年的薪津,追索問題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