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量刑指引意義重大

近年社運走向愈趨激進化,毋庸置疑。佔領行動期間,圍堵政府總部,抗爭人士帶同自製盾牌及棍棒衝擊警察,暴力程度全面升級,不再「和理非」。及至旺角暴亂,用上磚頭及縱火等暴力手段,更是震驚全社會。

暴力就是暴力,不管背後有多麼堂皇的理由,必須予以譴責及堅決制止。上訴庭對反對新界東北發展採取激烈手段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改判監禁,並且即時入獄,雖然判詞尚未頒發,但針對暴力行為必須遏止的目標彰彰明甚。

上訴庭顯然要向社會發出清晰無誤的訊息,在公民有行使遊行示威權利的同時,社會人士必須守法,不能破壞公共秩序和安寧,更不應盲動妄為,假「公民抗命」之名,行破壞法治之實。

上訴庭推翻下級法院的裁決,認為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只能加刑判囚才足以起到阻嚇性。上訴庭更改刑責的意義,在於為未來處理同類案件定下準繩,為下級法院提供案例參考。上訴庭通過判案定下量刑指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年輕人一腔熱血,正義上身,參與遊行示威,容易受人教唆及煽動,產生暴力行為。上訴庭頒下量刑指引,有助年輕人反思抗爭的意義,適當區分「公民抗命」與「暴力抗爭」,兩者不可混淆。今後組織社運抗爭的領袖,不可亂用「違法達義」鼓勵參加者犯法。「和平理性非暴力」應是社會運動奉行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