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假難民 兩偷渡客 當黑工俱囚15月

【本報訊】四名假難民及兩名偷渡客因打黑工,各被法庭判處入獄十五個月。六名被告分別牽涉在排檔內售賣手提電話、分類電子零件、整理廚房用具及從事廚房雜工等非法工作因而被拘控。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頒定了以監禁十五個月作基準的判刑指引。

四人持「行街紙」

入境處上月一日及廿九日連同警方及勞工處採取「冠軍行動」,分別在深水埗一個排檔內拘捕一名廿六歲巴基斯坦籍男子,及在北角一間食肆內拘捕一名卅歲越南籍女子,被捕時,他們分別在排檔內售賣手提電話及在廚房內整理廚房用具。二人均持有不允許工作、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其中男子為免遣返聲請人。二人本月一日在沙田法院承認控罪因而被判監。

另外,入境處上月卅日再連同警方及勞工處採取「權能者行動」,在八鄉一個回收場內拘捕同為卅歲的一名孟加拉籍男子及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二人當時正把電子零件分類,且均為持「行街紙」免遣返聲請人士。上月三十一日,入境處又進行「曙光行動」,在灣仔一食肆拘捕一對分別四十一及三十九歲的越南籍男女,當時正從事廚房雜工,調查發現女子是聲請人,男子則為非法入境者。他們並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四人本月二日在屯門法院被判監,當中兩名越籍人士亦同被控行使偽造香港身份證,判監十五個月,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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