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履行承諾 教師不獲聘 向興德發律師信

【本報訊】興德早前招聘學位教師,但校董會發現招聘程序有問題,校董會明日開會討論,研究是否將事件轉交執法部門跟進。但聲稱在上述招聘中已完成兩次面試、並獲前校長陳章萍口頭通知被聘的陳思敏昨反斥校董會說法不當,又稱自己不認識陳章萍,促校方履行聘用承諾。消息人士指,陳思敏昨向校董會發律師信,促盡快發出聘用書。

陳思敏昨在工會人員陪同下公開他應聘的情況,指五月中從求職網得悉招聘訊息而寄信申請,六月廿九日及卅日進行兩次面試;第一次見主任,第二次見陳章萍、校監鍾佳榮等,七月廿八日獲陳章萍通知聘用。陳稱,已向原本任職的小學請辭,八月初從報章得悉該校風波,曾與工會代表於上周四(24日)與教育局及校董會會談,校董會質疑聘用程序不妥。但協助事件的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則稱相信聘請程序合理,認為校董會不應在陳章萍爆出涉連串校政問題後,否定她參與過的全部決定。

該校消息人士則指,曾翻查求職網站,找不到學校五月份刊登的小學學位教師職位空缺,但六月廿九日曾有一則招聘廣告,惟只刊登一天,校方便約見應徵者,僅一人獲面試。消息續指,按程序,學校向外招聘有關職位前,須先發內部通告,當內部晉升程序未能物色人選才對外招聘,但今次卻是七月十七日、即對外招聘後才內部傳閱有關通告。而陳章萍在八月八日的校董會要求通過僱用陳思敏,被校董會發現程序有問題,反對通過該建議。

稱不識陳章萍 被指說謊

就陳思敏聲稱不識陳章萍一事,獲教育局委任為興德校董成員的雷其昌指出,有興德員工指,陳思敏早在一三年便曾受聘於興德學校,並曾返工兩至三次,由何副校直接指點他工作,但未有上班。因此斥其不認識陳章萍之說是「謊話」。

教育局指,學校法團校董會須負責校內人員的聘任事宜及承擔最終責任。局方接投訴後,已提醒學校跟進有關招聘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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