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曾當「跛榮」案證人 律師涉用虛假文書

【本報訊】綽號「跛榮」的屯門楊小坑村代表沈建榮,數年前因涉嫌洗黑錢受審,沈當時傳召執業律師陳鑑清任辯方證人,而陳作供時披露自己處理物業交易時涉嫌行使虛假文件。警方事後控告陳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提訊。陳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九月二十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明知物業買賣協議虛假

被告陳鑑清(六十五歲),報稱任職律師。控罪指,被告於○七年六月至七月期間,明知兩份由陳偉文及黎綺琴就位於屯門楊小坑13A物業所訂立的買賣和轉讓協議屬虛假,而意圖誘使發展局土地註冊處職員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被告另被控於同一時段,向美國通用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行使上述買賣協議的副本。控方昨指稱,被告在處理交易時在虛假文件上簽名,從而令他人獲益。

案件編號:TMCC 214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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