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漢涉姦前女友揚言一齊死

已婚的鞋店售貨員,與比他年輕十一歲的少女搞婚外情,兩人後來情變。他被指聲言要把對方的一隻貓丟落街,要對方上門取貓,並涉嫌趁四歲大的兒子在客廳睡覺時強姦對方,及後又因發現對方用手機偷偷錄音,與對方爭執,再涉嫌拿刀指嚇對方,聲言「要一齊死」。售貨員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刑事恐嚇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先傳召女事主在屏風後作供。

卅二歲被告梁至威,被控於去年五月十六日強姦女事主X,及在同日威脅X會使她遭受傷害,意圖使X受驚。現年廿一歲事主在案發後已與另一男子結婚,並與丈夫在台灣定居,現時已經懷孕。

案發日 被告兒子在客廳睡覺

事主昨供稱,她約於一四年在茶餐廳工作時認識被告,兩人其後有性行為,雙方會於被告家、酒店或往內地性交,她知道被告已婚及有一子,但無見過被告妻子。事主在兩人拍拖期間,並沒有與其他人出街,因被告「唔鍾意」。兩人於去年初關係變差,他們時常吵架,被告亦常因小事亂發脾氣。至去年四月中,事主不想再與被告糾纏,也不想傷害被告的家庭,並提出分手,惟被告拒絕,又稱要一齊死及「煩到你頂唔順」。

事主續稱,當時她剛認識現時的丈夫,他們當時雖仍未拍拖,但她曾欺騙被告稱已另結新歡。案發當日,被告致電要她到其上水的家取回貓兒「糯米滋」,否則把牠掉出街,她遂應允。她入屋前先將手袋內手機的錄音模式開啟,並把耳機夾在手袋孭帶上。入屋後,她看見被告兒子在客廳睡覺,被告要她入房,但她拒絕,被告稱不要吵醒其子,強拉她進房,手袋則留在客廳。

「有咗就唔可以同其他男仔一齊」

事主表示,入房後,被告推她落床,拉起她的衣服並強脫褲子要與她性交,又稱:「咁鍾意同其他男仔一齊,我同你做完,你有咗BB就唔可以同其他男仔一齊!」她曾經叫「唔好」及救命,並嘗試推開被告,但不成功,她感到被告在她體內射精。完事後她想穿褲離開,但其牛仔褲卻遭被告拋出房門外。她今天續作供。

另外,控方開案陳詞指,兩人事後出了客廳,被告發現被偷錄,兩人爭吵,錄音也被關掉。被告指摘事主有其他男人,並從廚房拿刀指嚇她「要一齊死」,她則待他冷靜後離開,她無即時報警,也曾跟被告一同前往深圳。她於去年七月才報警,被告否認曾與她性交或恐嚇她。

案件編號:HCCC 1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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