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團體:署方選址無考慮市民需要

夜間避暑中心選址無準則,露宿者焗住行上山!據今年三月的立法會文件,有關注黃大仙區無家者兩年的社區關注組直斥,避暑及避寒中心選址均未考慮附近市民的需要及交通等,亦未有將無家者聚居地點納入選址時的考慮因素。

捨近取遠 議員:不能理解

有關組織以黃大仙區為例,黃大仙社區中心及慈雲山(南區)社區中心於一三及一四年的使用率均達九成,但在同樣使用率高的情況下,民政署仍選擇開放偏遠的慈雲山(南區)社區中心作避暑中心,而非位於山下的黃大仙社區中心或其他使用率較低的社區中心,更指使用率及交通並非選址最重要因素。

黃大仙區區議員何漢文指,民政署從來沒有於區議會討論避暑中心的選址,而區內僅一個避暑中心,以黃大仙社區中心的位置最便利市民,不理解署方選取慈雲山(南區)社區中心作避暑中心的準則。他指部分獨居長者及貧窮家庭不開冷氣,如以交通便利的位置開放避暑中心,受惠者會更多,促請署方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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