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哭喪漢案被告扑頭時稱「你唔死都冇用」

【本報訊】六旬漢因晚年喪子,在粉嶺圍一間士多借酒消愁,但他哭喪時被指聲浪太大,引起鄰桌兩名酒客不滿,雙方疑因此打鬥,六旬漢遭連番用酒樽扑頭及腳踢下身,送院兩天後不治。其中一名涉參與打鬥的酒客否認誤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死者的同村兄弟供稱,目擊被告用酒樽扑死者的頭三次,更謂:「你唔死都冇用!」

證人指黑衫男「想搞事咁」

四十歲無業被告莊銘慶,被控於前年七月十二日和男友人劉清潮(四十八歲,清潔工人)誤殺男死者彭福祥(六十歲)。證人彭國良昨供稱,他於案發日下午途經案發的炳記士多,坐下與友人聊天,死者則於五時許到達,並傷心地向他透露,其兒子在內地遇上交通意外喪命。

證人續說,死者當時痛哭,士多內一名黑衫男子則不滿地說:「你咁嘈做乜嘢,你嘈住我哋。」證人形容對方「語氣重,想搞事咁」,證人遂代為解釋指死者剛喪兒,因此情緒不穩,黑衫男聽罷返回自己的座位。

證人多番安慰死者不果,之後往廁所,數分鐘後折返,發現士多有打鬥迹象,黑衫男的額頭流血,在場的死者姪兒則報警。此時,和黑衫男同枱的被告用樽扑死者的頭三次,警員未幾抵達,以盾牌分隔打鬥的雙方。此外,辯方昨盤問死者姪兒彭金麟時指,被告未有參與打鬥,只是因自衞而推開死者,姪兒否認。

案件編號:HCCC 17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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