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檢600支受管制弩

香港海關在落馬洲管制站檢獲六百支「弩」,估計市值約一百卅八萬元,相信是海關近年檢獲最大宗懷疑受管制弩案件。據了解,檢獲的弩由內地進口,原定轉運至美國,相信是較為專業的練習裝備,每把長逾三呎、重逾七磅,但並無附帶任何箭等射出物。海關已把案件轉交警方跟進。

海關人員透過風險評估,上周五(11日)在落馬洲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貨車。經檢查後,在車上檢獲該批懷疑受管制弩。據了解,有關案件是海關近年破獲的最大宗同類案,原擬經港轉口,相信並非供應本港市場。

拉力高於某水平 須獲警方發牌

據知,檢獲該批弩是塑膠製,並非「山寨貨」或玩具,是相對專業的練習用弩,每支平均售價逾二千港元。消息指,涉事入境貨車有報關,但由於弩的拉力高於某水平,管有需先獲警方所發牌照。有人並未持相關牌照。據了解,涉事入境貨車司機被捕。海關已把案件及相關貨物轉交警方跟進。

警方表示,接獲海關轉介案件,經初步調查,卅九歲姓邱本地男子涉在落馬洲駕駛一輛載有懷疑受管制弩的中型貨車,涉無牌管有槍械被海關拘捕。被捕男子已交警方跟進,獲准保釋候查,九月上旬向警方報到,邊界警區重案組正跟進調查。

前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估計檢獲的弩若射出箭,可打穿水松板及汽水罐,木板亦能打入,殺傷力大且有危險性,若打中人可射入肌肉,若射中胸口更可能致命。

據《火器及彈藥條例》,管有軍火及彈藥須持有警務處所發有效有限度管有權牌照、經營人牌照或槍械牌照。拉力超過六公斤的弩受此條例所涵蓋。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除一般槍械及拉力逾六公斤的弩外,槍口能量超過二焦耳的氣槍、電槍、容載任何有害液體、氣體、粉末的煙霧劑,例如驅狗噴霧、魚叉及魚槍均受《火器及彈藥條例》所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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