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旅行、本地一日遊都經常租用旅遊巴,然而本港許多郊外道路設有車長限制,不少旅遊熱點亦必須經過這些禁區才可到達,如往大帽山郊野公園必經的荃錦公路、前往嘉道理農場的林錦公路,及通往尖鼻咀的流浮山深灣路等。
政府籲換新車 司機反遭檢控
團體租車趕急 無法符申證期
雖然旅巴在此類禁區道路上可安全行走,彎位亦有足夠空間,甚至這些地點均設有旅遊巴泊位,惟要進入設置車長限制道路的過長車輛,須按實際需要向運輸署申請禁區許可證。以接載學生及團體的旅遊巴為例,有關巴士公司需提前三個星期提出申請,並要租車團體書面證明,如校長簽發的支持信,亦要將許可證寄到租車團體地址,才可合法進入該些道路。
公共巴士同業聯會幹事文海迪估計,目前七千多架非專營公共巴士中,佔八成車身逾十米,而部分團體於出發前三日才下訂租車,根本無法申請許可證,司機惟有冒險出發,估計學校旅行旺季時,有約兩成旅遊巴未能取證,業界整體每月要額外支付五萬元定額罰款,盼政府在相關旅遊熱門路段修改限制,「畀公共巴士入,設定朝九晚六已經解決咗問題。」
一證跟一車 遇故障難作調配
文續指,即使旅遊巴順利申請許可證,但一證只能跟一車,若指定車輛在出發前故障,公司調配第二架車應急,卻不能轉用已申請的許可證,若遇上抄牌,成本或需轉嫁至租車客人身上。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稱,在特定道路豎立車長限制牌,原因包括車身較長車輛轉彎時需「偷位」,斜路過於陡峭時車輛馬力不足會造成阻塞,以至車輛重量超出道路負荷而壓毀路面等。不過,這些限制在數十年前已設立,現時車輛性能遠超從前,而且道路網絡發達,政府的交通條例卻仍停留在三十多年前,已經不合時宜,應適時檢討,回應現今需要。
運輸署發言人指,禁止超出長度車輛使用上述道路,目的是保障道路安全。由一六年三月至今年八月十日,申請進入荃錦公路、林錦公路及深灣路許可證分別一千零八十一宗、四十宗及四十五宗。警方發言人表示,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違反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所顯示的規定,可處定額罰款四百五十元。
圖:吳康琦、關萬亨
文:林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