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刻意流會 校董可被DQ

【本報訊】興德學校校長陳章萍的去留問題備受爭議,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明言,不排除會以審視校董是否繼續適合擔任校董、甚至接管學校等「極端手段」解決興德風波。根據《教育條例》,如局方認為校董不能令人滿意地執行其職責,可取消學校校董的註冊;消息人士認為,一旦本周五的校董會有人刻意流會,教育局最快可於下周一發信展開程序取消其校董註冊。

而教育局一旦決定收回辦學權,當局有權與興德辦學團體結束原有服務合約,並給予對方九個月通知期、即最遲需於今年十一月或之前作出決定。

罷免校長 需過半數校董通過

根據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會章,議程由校監訂定,校董亦可要求校監將某一項目納入議程,如校監反對,需說明理由。根據會議程序,如要討論罷免校長議程,須三分之二校董出席會議,議案要獲過半數校董贊成才能通過。

《教育條例》列明,如常任秘書長認為該人已停止出任校董、不能令人滿意地執行或並無令人滿意地執行校董的職責,當局可取消校董註冊。如常任秘書長認為學校校監不再是出任校監的適合及適當人選、已停止執行校監職責或多數校董不再接納該人士出任校監,當局可撤回批准他出任校監。

若取消校董註冊 接管機會大

消息人士認為,如本周五的校董會,有人拒絕與教育局合作,教育局可引用《教育條例》,發信取消他們的校董註冊。他又形容,如行到取消校董註冊這一步,情況是十分惡劣,意味局方很大機會接管學校。而政府與興德辦學團體簽訂的服務合約於明年八月到期,以此推算,當局需於今年十一月或之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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