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載南亞人蛇 「主腦」認罪

【本報訊】一批南亞「人蛇」去年八月十四日在屯門稔灣一帶搶灘登岸時被警方截獲,行動中警方拘捕三名持「行街紙」留港的南亞漢,他們涉乘的士到現場接載三名「人蛇」,事後被控一項「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罪,其中一名被指為主腦的被告認罪,餘下兩人不認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另兩被告不認罪

首被告KHALID MANSOOR(二十五歲)及次被告SARFRAZ(二十七歲)均為巴基斯坦籍,第三被告JAWAD HUSSAIN(二十五歲)則是尼泊爾籍。次被告昨認罪,但會爭議部分案情,案件需展開「牛頓聆訊」,聆訊與餘下兩名被告的審訊一併進行。

控方昨傳召證人江志華(譯音)作供,江指當日上午七時許在上址發現約十名南亞裔人士行向屯門市中心方向,他於是報警。的士司機梁燦雄(譯音)則指,三名南亞裔人士當日早上近八時,在屯門泥圍登上其的士,指示他前往稔灣,抵埗後,後座兩人下車,狀似尋人,但梁沒留意二人去向;未幾,兩人帶同另外三人現身,並指示梁返回泥圍。當梁打算開車時,有警察到場截停他。據控方案情指,三名被告就是最初登上的士之乘客。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08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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